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我市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困难问题,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4〕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会同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了《梅州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5年9月10日至9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乐,电话:2280873。
附件:梅州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0日
附件:梅州市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