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有关规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按照《生猪定点屠宰证》中要求:“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目前,由于屠宰企业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梅州市有1家变更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代表,有6家变更企业法人代表。为精准掌握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情况,经屠宰企业提出申请变更,县农业农村局认真核实屠宰企业信息,拟变更梅县区梅西镇生猪屠宰场等7家屠宰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登记项目,现将梅县区梅西镇生猪屠宰场等7家屠宰企业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
公示期自2020年8月18日至8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梁永森、陈乐
联系电话(传真):0753—228087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42号
邮编:514021
附件:1.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的企业名称情况表
2.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的法人代表情况表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 18日
附件1: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的企业名称情况表
附件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的法人代表情况表
责任编辑:李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