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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流转、复耕复种、宅基地申请、农产品销售......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来回应
来源:梅州电台新闻台   时间:2022-09-14 10:10: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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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嘉宾: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局长  罗伟纯(中)、 副局长 黄帆(右)、四级调研员 姚永升(左)
 
    今天上午10时至11时,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罗伟纯作客FM94.8(城区101.9)梅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行风热线》节目,就有关我市乡村振兴、乡村产业发展、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农业品牌、畜牧业生产发展和兽医与屠宰管理、农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


回应热点问题

    钟先生询问:我外出打工,村委把我的土地给别人耕种了,我现在想自己耕种,怎么办?

    答:这位钟先生外出务工,你自己的承包地可能就没人耕种,导致承包地撂荒。这样你就未履行好耕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有关义务。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是当前很重要的一项工作任务。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村委把你家的土地给他人代耕代种,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当前鼓励大家采取的一种经营模式。如果你想自己耕种,建议你直接向村委会提出收回你家的土地经营权。


    主持人访谈:农村承包地的集约、流转、租赁等经营及收益分配和公示,有哪些议事流程?村民不同意或有异议怎么办?

    答:近年来,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总体呈逐年增长态势。据统计,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85.2万亩,占全市承包地总面积的47.2%,流转面积比上年增加了5.5万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农民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应当双方协调一致,并签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李先生咨询:自己家在兴宁市新陂镇新元村社下茔,家里的水田0.4亩确权的时候错误确成0.04亩,现在想更正原来的0.4亩,需要去那里办理和什么手续?

    答: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土地确权需要测绘、测量等多方面的技术支撑,技术业务均是由各县(市、区)委托第三方公司承担。在确权登记的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造成有些面积漏算。出现这种情况,承包方需要向发包方(村民小组、村委)提出申请,经发包方、村集体、乡镇政府调查核实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解决。


    王伯询问:我有两个儿子,一家6口人住在不到100平方米的老房子,现在大儿子要结婚自己过日子,想申请做屋,不知道要办什么手续?

    答:这是涉及到农民宅基地的问题。像王伯这种情况是可以获得宅基地的。按照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因成年、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原有宅基地不能安置的可以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宅基地。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申请后,提交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相关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审批。由乡镇政府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张女士询问:我一直喜欢田园生活,现在新农村建设,农村人文环境越来越好。我退休了,想回老家买块宅基地做房子,以后在老家养老,不知道能否申请?

    答:首先,如果你是城镇居民,要到农村购买宅基地是政策不允许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 28 号)明确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主持人访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使用宅基地:

    (1)因成年、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原有宅基地不能安置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内没有宅基地,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同意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安置的;

    (4)自愿退出宅基地,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退回原有宅基地协议,在退回原宅基地后户内没有其他宅基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注: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作出明细规定。


    梁先生咨询:现在农村养猪的少了,猪肉贵了,我想在老家农村办个年出栏约800头的养猪场,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另外我想贷款,能否申请贴息贷款?

    答:这个问题问的是兴办规模养猪场的手续和养猪贷款的问题。

    (一)兴办规模养猪场(指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需要如下条件:一是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包括:养殖用地需取得设施农用地审批,同时需要符合环保要求,取得相关环评审批;二是有固定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是取得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四是有对生猪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五是向养殖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二)可以申请贴息贷款。
    1、梅州市出台了《梅州市关于推进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以生猪(育肥猪、能繁母猪)等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场活体畜禽作为抵押物,银行综合考虑活体畜禽的市场价值及保险价值支持贷款。散养户不适用该政策。
    2、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广东省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5 号)文件精神,“贴息对象为年出栏生猪500头及以上的规模猪场,重点支持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报贴息比例不超过2%”。具体可咨询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散养户不适用该政策。

    王先生咨询:国家越来越重视粮食稳定了,请问今年的种粮补贴政策有变化吗?哪些人可以领?补贴面积怎么界定?

    答:粮食安全,国之大者。确保粮食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任务。近年粮食补贴政策是有变化的。2021年根据国家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农垦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粤财农〔2021〕75号)精神,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主要是:一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三是根据国家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要求,在承包耕地上种植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柑橘类(柑桔、柚子、沙糖桔等)桑树、多年生中药材、花卉等多年生农作物及木本作物的;四是对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主持人访谈:我市如何做好撂荒耕地的复耕工作,今年以来复耕情况怎样?下一步的措施是什么?

    答:去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打响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战。截至2022年9月1日,全市共完成撂荒耕地复耕面积44.51万亩。其中,完成省下发我市连片15亩以上面积16.09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任务。撂荒耕地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今年以来,市委书记马正勇对春耕生产和撂荒耕地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市长王晖参加全市春季农业生产暨农机闹春耕现场会并作讲话,市委副书记王庆利和副市长谢钦文先后召开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专题工作会议11场,强力推进撂荒耕地整治。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梅州市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制定《梅州市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到镇、到村、到田块,压实县镇村三级责任。

    三是强化综合施策。加快土地流转,推行租赁制、股份制等多种模式,推进“小块田”变成“大块田”,全市1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有1167户。大力发展生产托管,全市开展托管面积达32.88万亩。广泛宣传引导,印发倡议书,倡导“认领一亩田”“复耕一亩地”等新模式,党员干部示范带动,引领全社会踊跃参与“认耕认种”。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明确各县(市、区)要统筹不少于4%的涉农资金,投入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至目前,全市已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21亿元,用于撂荒耕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复耕复种奖补。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巩固复耕复种攻坚成果,强化做到“六必种”,即:区域监测点必种、交通沿线必种、村庄周边必种、粮食功能区必种、垦造水田必种和已建高标准农田必种,探索建立遏制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确保粮食安全。



    罗先生咨询:我是大埔茶阳镇种柚子的农户。今年的梅州蜜柚成熟了,请问政府部门对今年的柚子销售有什么措施吗?

    答:梅州柚是我市重要的产业,是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的幸福果。目前,梅州柚种植面积65万亩,产量达95万吨,其中,蜜柚产量约占一半,约45万吨,其中,大埔是主产区。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柚产业发展,针对今年的蜜柚销售,我们提早谋划,提前部署,开展了系列工作。

    一是提早部署工作。今年的7月14日,副市长谢钦文专门组织召开梅州柚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工作会议,分析研判2022年梅州柚销售形势,部署工作开展,局里对应地制定了详细的市场营销和品牌宣传方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中央电视台CCTV-2天气预报窗口投放梅州柚广告,投放梅州机场广告,面向上海、杭州等北方市场投放邮政包裹贴等,叫响“来自世界长寿之都的蜜柚”、“好山好水出好柚·广东梅州柚”宣传口号,持续打响梅州柚品牌。

    三是组织产销对接。8月以来,多次组织北京、陕西、杭州等地采购商来梅对接,看园选果,提前预订;组织华东、华北知名博主、电视媒体20多人来梅,开展连续3天“中国柚子看梅州”活动等,助力梅州柚产销对接,走向市场。

    下一步,我局将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全国重点市场,持续引导全国采购商走进梅州,组织梅州柚企业走出去,通过举办产销对接会、品牌推介会,参加省农博会等,推动梅州柚走出去、卖得好,助力柚农增收。



    熊先生咨询:我经营一家酒楼,主打客家菜,近年来因为受疫情影响,来酒楼吃饭的人少很多,去年我尝试做预制菜配上外卖,没想到还挺受欢迎,接下来我想往这方面发展,请问政府有没有什么指导和扶持政策?

    答: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预制菜产业发展,把客家预制菜产业作为重中之重,拿出具体扶持实施办法,推出一系列支持产业发展举措。一是加强产业引导,出台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梅州市加快客家预制菜产业发展若干措施》,里面涵盖十三条重点任务,目前正按程序审批。二是加强产品营销,助力走向市场。充分发挥我市优良食材产业基础优势,鼓励支持预制菜企业,加快研发客家预制菜。三是持续广泛宣传,推介客家预制菜。结合预制菜产品研发、产品特色、抗疫捐赠、品鉴推介等活动,持续打响梅州客家预制菜品牌。

   接下来,我局将全力做好预制菜产业培育发展工作。一是加强与省沟通对接,争取创建省级预制菜产业园,引导如广州酒家、恒兴集团、国联水产等实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联农带农效果好的预制菜生产企业来梅投资,带动创建客家预制菜产业园。二是筹建梅州客家预制菜产业联盟,整合我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客家预制菜重点培育企业名录,制订客家菜标准和推介目录,培育客家预制菜领军企业。三是打造“客家一桌菜”品牌,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大力弘扬客家菜文化,讲好客家菜故事,辐射带动客家预制菜产业发展。


   主持人访谈:生态一直是梅州的优势,多年来我市一直重视农业的发展,请问罗局,面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时代机遇,梅州农业如何积极作为,找准服务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带动梅州农民增收,也让湾区人民享受梅州好山好水好环境生产的农产品,享受绿色发展的成果。

    答:梅州是广东的农业大市,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珠三角,历来是我市农产品的主要销区。为此,我局立足“梅州所长”,积极推动生态优势变为服务融入大湾区的产业优势,努力打造湾区后方大农场。一是抓好农业生产,全市每年出产梅州柚95万吨、嘉应茶2万吨、客都米100万吨以上,这是对接服务大湾区的基础。二是抓好质量保障,通过推广绿色、生态种养技术,保证产品质量。三是抓好品牌建设,利用大湾区的大市场,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市场推介活动,树立梅州农产品品牌,培育消费群体。四是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及加工企业,目前已认定103个。五是发展加工产品和预制菜,不仅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优质的鲜品、鲜果、鲜菜,也为大湾区提供优质的加工产品和预制菜。



    叶女士咨询:家里种了几十亩的果树,村干部让我参加农业保险,但我担心赔付难,请问如果我的果树受损了,要怎么索赔?多久能拿到赔款呢?

    答:农业保险这几年发展很快,我市由当初单一险种增至目前44个农业险种,包括水稻、茶叶、蔬菜、水果、生猪、肉鸡等,参保农户约120多万户(次),提供风险保障约120亿元。结合各种险种,各级财政给予不同保费补贴,比如果树保险保费300元/亩,农户只需要支付60元/亩,其余240元由省级和县级财政补贴,保险金额为3000元/亩。农业保险已成为农业生产的“稳定器”。你种了果树,可以购买果树保险。因自然灾害或者病害造成的果树或者果实产量的损失,可得到赔付。进行索赔时,可以拨打经办保险机构的服务电话或者与当地镇、村协保员联系,报案后,经办保险机构的人员或者协保人员会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定损后收集赔付资料,只要在损失确定的和赔付资料收集齐全的情况下,10天内可获得赔付。




    刘先生咨询:村里有些三面光水圳,建成后没人管理,杂草丛生、堵塞,导致每逢下雨周边村民的菜地都被水浸泡,希望有关部门来管一管。

    答:有些地方,确实存在你说的这种情况。由于多种原因,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一直是薄弱环节。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201号),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主体、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责任等。通知明确,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进行管护。未流转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为管护主体,可委托项目所在村委会实施具体管护。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会根据政策要求,认真督促指导,抓好建后管护工作,你说的这种情况将会逐步得到改观。对你反映的这种情况,可向当地村委反映,由当地村委、村民小组组织清淤、除草,疏通圳道,保证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我们会把你反映的情况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帮助处理。


    肖先生咨询:我想买一辆农用车,可以享受农机补贴吗?该怎样办理?能补贴多少?

    答:关于你想买一辆农用车可不可以享受农机购置补贴问题,根据《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用车属于运输类机械,没有列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不能办理补贴。只有列入补贴目录范围的拖拉机才能享受购置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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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余宸

审核:李莹

值班主任: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