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三项办〔2023〕14号)和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梅州市“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三项办〔2023〕12号)要求,通过个人(单位)申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上报、书面材料审核等程序,拟认定程月风等6人为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龙连桂等3人为二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黄燕燕等3人为一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或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月 4日至10日(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3-2302958
受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
附件:拟认定2023年梅州市一至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名单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附件
拟认定2023年梅州市一至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