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3年度“南粤家政”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开展了省扶持建设“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遴选工作。
市人社局对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从场地设施、运营团队、规章制度、家政服务、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调解维权、参保情况8个方面,细分16个评分指标,进行综合评估,按照评分结果,拟遴选平远县“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蕉岭县“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桂岭)、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路心社区)、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长福)等5家基层服务站为2023年省扶持建设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7月26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9号
联系电话:0753-2302958 传真:0753-2245616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