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局,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示范建设,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意识,创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信用环境,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3〕218号)要求,全市人社部门开展了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梅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汇总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