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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关于拟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到期的企业进行行政许可注销的公示
关于拟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到期的企业进行行政许可注销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0-28 10:47: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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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9号)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的规定,我局拟对在我局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资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的29家劳务派遣单位进行行政许可注销。

  现将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8日-11月5日),如有异议,请与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进行公告注销。

  联系电话:0753-2128303

  附件:2024年公告注销市直劳务派遣机构汇总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