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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公告
关于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1-21 17:54:5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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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9号)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的规定,经公示无异议,现对在本机关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资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的28家劳务派遣单位进行行政许可注销。自公告之日起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单位名义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753-2128303


  附件:2024年公告注销市直劳务派遣机构汇总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