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属地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1〕152号)精神,为推动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扩面提质,规范引进优质外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将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扩展到各县(市、区),经组织专家对各考点核验评审,确定梅州市新农人人才驿站等2家机构为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点)(具体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布。
经我局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点)可以在全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其评价结果纳入当地人才统计。相关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技能人才评价的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对考点评价工作的日常督导和检查,确保评价质量。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点)要遵循“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评价活动主体责任,要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主动接受各级人社部门的监管。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各级人社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责令停止评价,限期整改,并对涉事参评人员、工作人员、评价成绩、已发放的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已申领的财政补贴做出相应处理。
我局将动态更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点)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
梅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点)名单(第六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