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2023]56号)要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权限现已下放县级人社部门受理审批。梅州市花城职业培训学校因业务需要,申请注销原办学许可证(许可证号:人社民344140140000168号),并到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申请新的办学许可,根据该校提供的申请材料,同意注销其原办学资格。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