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梅市府办〔2022〕4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何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详见附件)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和人力资源管理科
地 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三楼
联系电话:0753-2128318/0753-2128303
附件:2025年梅州市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名单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