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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技师学院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考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7-08 15:46:4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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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梅州市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就资格复审、考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5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梅州市梅塘东路85号梅州市技师学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13035786906

  (三)对象: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1.《梅州市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提供课程比对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课程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二、考试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时间:2025年7月15日上午8:00--9:3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于7:30前报到,逾时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3.地点:梅州市梅塘东路83号梅州市技师学院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

  (二)面试。

  1.对象: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时间:2025年7月16日下午14:30--18:0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于14:30前报到,逾时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3.地点:梅州市梅塘东路83号梅州市技师学院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

  4.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实行30分钟备课+15分钟试讲的方式。

  (三)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笔试、面试成绩均为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三、注意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详见附件),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自行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进行验证签到,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引导。对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三)注意留意考试期间的天气状况和考点的交通状况,预足时间,提前到达,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手机短信和电话通知。

  五、免费住宿

  符合条件的来梅求职人员可享受“免费梅州”政策,通过“梅州人才驿站”公众号申请最长30天的“免费住宿”。


  附件:考生须知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


考生须知


  一、请考生带好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与报名一致)、准考证自行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验证签到。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笔试当天上午7:30前没有进行签到的考生,面试当天下午14:30前没有进行签到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考生不得穿(戴)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面试日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备考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问题。在面试中,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

  七、考生面试完毕后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