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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的通告
关于公开征集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8-21 15:59:3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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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厉打击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打击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统一安排部署,依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梅州市范围内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中介机构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虚构劳动关系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以“挂靠”方式缴纳社保费;

  2.中介机构组织临近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缴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

  3.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虚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等。

  二、征集要求

  1.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事项等相关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

  2.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泄漏信息或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对恶意举报、编造违法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提供线索应避免无明确举报对象或违法违纪违规事实、重复举报、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被举报人灭失、举报事项已进入法律程序等。

  三、征集方式

  1.可直接拨打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53-2128502或政府服务热线12345。

  2.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有关举报信及证据资料邮寄至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科(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82号,邮政编码514021)。

  3.可通过发送至邮箱mzrsjcwk@meizhou.gov.cn提供线索或举报。

  四、监督举报奖励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将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