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梅州市荣军优抚医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优抚服务保障能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事业单位选聘梅州市荣军优抚医院管理岗七级人员。
一、单位简介
梅州市荣军优抚医院是隶属于梅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位于丰顺县汤坑镇赤草村,主要职能是为患有精神疾病的退役军人及相关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救治、短期疗养服务,承担社会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工作。
二、选聘岗位
梅州市荣军优抚医院管理岗七级人员1名。
三、选聘对象
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四、选聘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的党龄;
(七)现任七级管理岗位领导干部,或者具有八级管理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的领导干部,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五年以上任职经历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八)年龄在18-38周岁,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至 45 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九)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mzstyjrswjrs@163.com
联系人:王玲瑜、李庆;联系电话:0753-2239979
(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
(三)报名材料:应聘者将下列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
1.已填写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作为照片名称)。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交记录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含在编在职人员证明)。
(四)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经初审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反馈资格初审意见。
(五)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政治理论、党务知识、医院管理、政策法规等。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梅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
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该表格需双面打印,见附件2),由本人在“本人意见”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交记录、同意报考证明(含在编在职人员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梅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划定,并在总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按规定组织体检。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选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及附件,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务,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首日。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5.若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环节出现没有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等情况,以及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其他相关事项
1.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选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梅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3-2239979;监督投诉电话:0753-2239787。
附件1:2025年梅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梅州市荣军优抚医院公开选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梅州市)
梅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