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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办事程序(试行)
来源:本网   时间:2011-08-08 15:55:5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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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程序》所指人员聘用是指:市直事业单位首次人员聘用工作完成后所有的人员聘用,包括:新招聘人员、调动人员以及岗位变动人员。

一、各单位需上报的材料

1、市直各单位聘用管理人员时,需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一式两份《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一式三份,同时还需附相应的任命文件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市直各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时,需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一式两份《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一式三份,同时还需附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市直各单位聘用工勤技能人员时,需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一式两份《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一式三份,同时还需附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程序

1、各单位聘用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时,相关材料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科室根据的岗位空缺和任职条件,对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审核是否具备聘用资格;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时,相关材料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科室根据岗位空缺和任职条件及竞岗等情况,对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审核是否具备聘用资格,再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认定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相关的审核表经审核盖章后报工资福利科兑现工资。

3、本《程序》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 《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

《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

《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

《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