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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法规 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大检查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大检查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2-14 13:13: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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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定点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秩序, 加强考核鉴定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大检查

通过开展大检查,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情况;发现和总结培训鉴定过程和在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培训各个环节监管,严肃财经纪律。

(一)检查范围:2010年以来至2012年上半年农村劳动力培训、技能鉴定和补助资金管理情况。

(二)检查内容:对照《关于实施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梅市劳社函[2009]138号)、《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梅市人社[2011]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人社[2010]167)和《关于印发梅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项目验收及资金申请实施办法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2]2)等文件精神,着重检查开班审批、培训过程、考核鉴定、考核验收、信息管理、资金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有无出现违规现象。

(三)检查方式:检查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查自纠阶段。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各定点培训机构自行组织实施,对2010年以来至2012年上半年农村劳动力培训、技能鉴定和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查自纠面应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和整改。此项工作应在2012920日前结束。

2、重点检查阶段。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定点培训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中,主要听取各县(市、区)和市直定点培训机构自查情况汇报、查阅资金使用较大单位的有关帐本、培训台帐、技能鉴定台帐、日常监督检查记录、问询有关就业落实情况等。本阶段工作在20129月底前结束。

3、总结整改阶段。由各地和市直定点培训机构对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应围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总结评估报告于928日前书面报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此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宋才华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业务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

二、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培训鉴定各个环节管理

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在认真开展总结整改的基础上,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培训鉴定各个环节管理,严肃查处违规现象。

(一)规范培训机构管理。2012年从91日开始,非梅州市定点培训机构在我市范围内开班培训须经培训班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否则,市及各县(市、区)技能鉴定部门不得为其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市直各定点培训机构在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也须在当地县级人社部门进行备案,接受监管。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把开班审批关,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二)严把开班审批关。各县(市、区)人社局要按规定认真审查定点培训机构提交的教学计划、教案、教材、师资和日常考勤管理制度等开班申请材料,严格把好开班审批关。

(三)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各县(市、区)人社局要落实机构和充实人员,保障必要的交通工具,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定点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应及时给予指出纠正,对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或违规操作而被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要坚决按规定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各地要向人民群众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对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市局投诉电话:2128505

(四)加强考核鉴定管理。考核鉴定是整个技能培训流程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培训质量的重要标杆,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在鉴定许可范围内开展鉴定工作,在实施鉴定过程中落实好“五签名”制度(考评人员和监考人员对考场纪律情况签名、考评人员对考评成绩签名、考评组长对总成绩签名、鉴定所(站)长对考生成绩名册签名、成绩审核经办人员及批准发证领导签名),严格做好试卷管理、考务管理、证书核发管理等,坚决杜绝代考、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保证鉴定质量,对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追究相应责任。要对鉴定名册表、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到表、试卷等考试资料认真保存,以备检查。

三、工作要求

这次市局统一部署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和省委汪洋书记在821日广东省劳动力转移情况专题协商会上提出“劳动力培训要从注重‘量’向注重‘质’转变”的重要指示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在新阶段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服务我市“一园两特带动一精”产业发展战略的现实需要。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检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门机构,并选派工作细心、业务能力和责任性强的人员进行,要克服畏难情绪和侥幸过关心理,防止坐等观望、相互扯皮的消极行为,力戒不求实效的形式主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联系人:罗少伟 联系电话:2128505

真:2128556 电子 邮箱:mzsjyk@163.com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