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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5-01-23 17:28: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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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工作,推进信访接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接访工作效能,经研究,制定了《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年一月三日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工作,推进信访接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接访工作效能,根据《信访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结合当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信访处理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工作程序和制度,切实做好信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明确责任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亲自部署抓好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接访工作,各业务科室、各部门各司其职,落实信访接访首问责任制和首办责任制,对重信重访案件和群众当前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努力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职责与分工

(一)局信访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来信、来电的登记办理,呈送有关领导或转送有关科室办理;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并根据业务归口的原则,请有关科室或单位做好答复解释工作;定期向局领导报告信访人反映的重大信访事项,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本局领导干部定期分类接访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每月接访安排,通知领导本人,有关科室要指定人员协助领导接访,确保接访工作有序进行。

(二)各科室、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与本科室、本部门业务相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本科室、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信访问题并按时做好回复工作,同时抄送局信访机构。

(三)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局信访工作。凡寄送我局的群众来信,要及时呈报局领导阅批,对信访涉及两个科室业务的信件,要明确主办科室和协办科室(单位),对重大群众性上访事件要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

四、来访办理程序和办法

(一)局信访机构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人员姓名、来由、处理意见和结果记录在案,年底整理归档。

(二)根据“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分清管辖范围,属于本级负责的,应积极办理。各科室、各部门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要积极给予解决;对无政策依据,一时难于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要求过高或提出无理要求的,要讲清政策,做好说服教育和劝返工作;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的,应做好引导工作。

(三)对群体性上访事件,分管具体业务的局领导要亲自接访,相关业务科室及有关部门要即时派员参与处理。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直接解答或提出处理办法,由有关科室办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重大疑难问题,接访领导提出处理原则和意见,由相关科室、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调查处理,并做好疏导工作。

(四)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当事人及相关单位;对反映违法违纪案件的来信事宜由局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要求

(一)局信访机构要建立工作台账,台账内容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产生原因、接访领导、处理意见、办理结案、答复情况等,做好登记、交办、跟踪督办工作。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关情况要定期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二)各科室、各部门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负责信访工作,遇涉及重大的信访问题,应及时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对来信来访应建立登记制度,并将有关材料进行登记归档。

(三)对在信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员及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