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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调解仲裁 林瑞发、李志鹏、古晓婷、洪奕文、徐娇清诉梅州市金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林瑞发、李志鹏、古晓婷、洪奕文、徐娇清诉梅州市金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6-13 09:17: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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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梅州市金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蓝明玮、陈海滨、柳春平、林瑞发、李志鹏、古晓婷、洪奕文、徐娇清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梅区劳人仲案字[2019]308号-313号、317号-31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8名申请人要求你方支付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等合计67036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19年7月30日上午9时在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联系电话:0753-2196732),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出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10日内,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O一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