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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调解仲裁 吴远丽、胡恩伦诉梅州市客之都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裁决公告
吴远丽、胡恩伦诉梅州市客之都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裁决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4-16 14:47:5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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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梅州市客之都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吴远丽、胡恩伦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梅区劳人仲案字[2019]192-193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依法或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本委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裁决被申请人梅州市客之都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吴远丽支付2018年6月份至2019年1月份的工资合计人民币40000元;被申请人梅州市客之都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胡恩伦支付2018年6月份至2019年1月份的工资合计人民币64000元。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