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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管理 关于同意梅州谷城医院纳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的公告
关于同意梅州谷城医院纳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1-12 11:51: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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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梅州谷城医院申请,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6 号)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核,现同意梅州谷城医院为梅州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定点协议机构,协议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12 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协议期间,梅州谷城医院应全面履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定点服务协议,严格遵守工伤保险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有关管理规定。

  特此公告。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1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