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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管理 关于同意梅州市中医医院纳入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的公告
关于同意梅州市中医医院纳入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2-27 11:37: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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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梅州市中医医院申请,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准入标准等标准(规范)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374号)有关规定,经广东省工伤康复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梅州市中医医院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不含手外伤)方面具备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条件,现同意梅州市中医医院为梅州市工伤康复定点协议机构,协议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 25 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协议期间,梅州市中医医院应全面履行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严格遵守工伤保险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康复医疗费联网结算有关管理规定。

  特此公告。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2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