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中医医院申请,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准入标准等标准(规范)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374号)有关规定,经广东省工伤康复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梅州市中医医院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不含手外伤)方面具备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条件,现同意梅州市中医医院为梅州市工伤康复定点协议机构,协议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 25 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协议期间,梅州市中医医院应全面履行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严格遵守工伤保险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康复医疗费联网结算有关管理规定。
特此公告。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2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