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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治欠薪工作专栏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5-06 10:58: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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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人社函〔2020〕68号


各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局:

  现将省人社厅、省住建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