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4304号)精神,我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经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和市直有关单位逐级推荐,市评审小组从中择优筛选,现拟将下列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作为我市参加2012年省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推荐对象,现公示如下:
一、品牌培训项目:
1、“梅州的哥”品牌培训(梅州市交通技工学校承办);
2、“藤器编织”品牌培训(梅县技工学校承办)。
二、优秀培训机构:
1、梅州市技师学院;
2、兴宁市技工学校。
公示时间:2012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就业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书面反映要求署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128505 传真:2128556
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市人社局就业科(邮编:514021)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