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办法的通知》(梅市劳社函[2008]135号)要求,经机构自主申请,人社部门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市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专责小组拟同意梅州市龙广职业培训学校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现对拟认定为定点培训机构以及培训工种(等级)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 9日。
1、公示内容:梅州市龙广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工种为:农艺工、家畜饲养工(初、中级));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对所公示的培训机构有异议的单位或人员,可直接向本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3、受理单位: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
联系电话:2128505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