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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培训教育 关于征集2024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项目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13 16:56: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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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局:

  为服务我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持续推进我市“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农村电商”“乡村工匠”各项工程高质量发展,加强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关于做好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公开征集项目制培训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3月13日至3月28日。

  二、报送时间

  2024年3月29日。

  三、征集范围

  1.“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乡村工匠”“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领域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

  2.聚焦面向我市战略性产业、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领域的急需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

  3.新职业、数字技能等新兴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

  4.面向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矫正对象等重点群体开展的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

  四、征集流程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填写《项目制培训项目申请报告》(附件1)、《项目制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2)、《项目制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与可编辑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人社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制培训内容应对应《职业分类大典》中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项目,或培训合格证书项目。可参考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结合产业发展、企业岗位需求等确定培训内容、课时等。

  (二)各县(市、区)要做好培训资金测算,结合本地区培训资金规模科学合理确定培训项目、培训规模,负责对承训区域范围内的培训项目进行监管、阶段化评估,要持续跟踪承训单位工作进展,确保项目制培训质效,指导相关承训单位做实相关工作台账。

  (三)各培训项目需求汇总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后再按要求实施机构遴选及培训工作。

  联系人:邬林晏\胡均炎   联系方式:2128506


附件:

  1.项目制培训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制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

  3.项目制培训项目申请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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