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质量评估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9]70号)要求,我对市属17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18年度的办学情况进行了质量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一、合格学校13所(详见附件1)。合格学校要继续严格遵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将“安全办学”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做到依法规范、优质诚信办学。
二、整改学校1所(详见附件2)。整改学校要根据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于6月1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查。逾期不报送整改方案,视同拒绝整改并撤销办学资格。整改期间,学校不得开展培训教学活动,不得招收新的学员。整改期为2个月,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办学资格。
三、撤销学校2所(详见附件3)。对撤销办学资格学校,市人社局按相关程序另行文处理。
四、申请取消办学资格学校1所(详见附件4)。申请取消办学的学校,应及时到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1、2018年度质量评估合格学校名单
2、2018年度质量评估整改学校名单
3、2018年度质量评估撤销办学资格学校名单
4、2018年度质量评估申请取消办学资格学校名单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