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关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组织机构管理调整的通知
关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组织机构管理调整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7-05 17:13:27   浏览:-
字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蕉岭县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梅州市机构改革方案》(梅市发〔2019〕1号)精神和市直机构调整、职能划转实际,为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现对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调整如下:

一、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承担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原则,相关系列评审专业的职称评审组织工作划转至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由设置在该部门的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承担。

1.梅州市化建采矿冶炼地质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梅州市机械电气电子仪表轻纺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划转由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2.梅州市农林牧水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划转由梅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梅州市图书、文博、群文、档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梅州市艺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梅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划转由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

4.梅州市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划转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5. 梅州市测绘国土资源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划转由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6. 梅州市标准质量计量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划转由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撤销梅州市城乡规划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相关评审工作划转由梅州市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撤销梅州市技工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向梅州市技师学院、兴宁市技工学校两所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下放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权,开展自主评审和接受其它技工学校的委托评审。向嘉应学院直接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

三、梅州市中小学高(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梅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梅州市党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梅州市水利水电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梅州市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梅州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梅州市新闻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梅州市公证律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梅州市体育教练中(初)级教练职务审核组、梅州市公路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梅州市林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艺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等职称评审组织机构继续由原承接部门(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由设置在该部门(单位)的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承担。

四、请市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我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抓紧做好各评审组织机构的承接工作,完善相应职称评审组织机构、评审专业和评审专家库建设,落实日常工作部门和人员,于4月12日前将《梅州市市属职称评委会工作联系表》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各县(市、区)可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情况,设置完善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王红英电话/传真:0753-2128309电子邮箱:mzrszjk@163.com

附件:《梅州市市属职称评委会工作联系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梅州市市属职称评委会工作联系表

单位(盖章):

评审委员会名称

专业组

日常工作

部门

联系人、地址及电话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