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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转发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的通知
转发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4-15 11:37:5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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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社局,蕉岭县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66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送名额

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继续实行限量推荐。省人社厅下达给我市的指标控制数量不超过3名(其中高技能人才1名),各县(市、区)人社局、蕉岭县委组织部、市直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技能人才,选拔条件必须严格按《通知》的要求,不得超过推荐名额。

二、选拔推荐程序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蕉岭县委组织部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在选拔推荐过程中,应按照隶属关系,由基层单位逐级向上级人事部门推荐人选。

(三)在选拔推荐过程中,应组织专家进行评议,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推荐。要增加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四)我局对各地、各部门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同时,根据选拔条件和省下达我市的控制推荐指标数初定上报人选,报送市政府审批后呈送省人社厅。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上报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等,综合报告须加盖各县(市、区)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二)人选数据库文件。请认真填报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库文件与综合报告信息一致。

(三)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政府特贴情况表》一式8份。

(四)《政府特贴情况表》附件1份,包括被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五)请同时将以上4种材料一律按表格式样统一规格,复印件应统一采用A4纸(含电子稿刻录光盘),相关软件在东方智辰网(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

(六)报送材料须用牛皮纸质文件袋封装,用A4纸贴面,列明材料目录,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盖报送单位公章。

(七)各县(市、区)人社局、蕉岭县委组织部、市直各主管部门务必于 2014512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对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额报送、逾期报送的,将不列入今年推荐人选。

请点击打开:《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