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梅州市测绘国土资源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测绘、国土资源工程技术助理工程师资格(具体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天,从
2、梅州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地址:梅州市华南大道29号,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2191299,2191220(传真)。
附件:梅州市测绘国土资源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的名单。
梅州市测绘国土资源工程技术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梅州市测绘国土资源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的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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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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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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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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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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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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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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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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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国土资源测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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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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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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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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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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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国土资源局测量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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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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