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人社〔2019〕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办理流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