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人社〔2019〕8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蕉华工业园区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27日
梅市人社〔2019〕89号 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