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我局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关于印发梅州市培训鉴定补贴办法的通知》等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宣布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