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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3-16 17:17:4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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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梅州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人社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加强行政决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矛盾化解能力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现将我局2021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法治人社建设的正确方向。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切实履行本单位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各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出台《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宪法修正案)、新施行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法计划,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协调、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牢牢把握法治人社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健全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人社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出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工作制度,为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工作提供制度支撑。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本部门下发和代市政府、政府办草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经过听取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今年以来,我局共有3份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备案审查,经审查均未出现与上位法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情况。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健全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包括社会组织和法律专家在内的专业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集体决策讨论。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可行性论证、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重大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活动等方面的职能。今年以来,本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7次,参与诉讼3次。五是根据《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粤普办〔2019〕14号),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对于每一项行政检查、行政审批的事项,统一录入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双随机”工作有序持续开展,稳步推进监管工作。制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方案、“一单两库”和工作细则。全市人社共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54项(其中市级12项),83人检查人员库(市级11人),指定检查计划25条(市级2条),检查对象106户次(市级23户);确保按计划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通过应用随机函数的随机方法,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和执法过程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做到“双随机”抽查, 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双随机”抽查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和频次开展,不扩大比例、不缩小范围,确保抽检公正有序。有效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实现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根据2021年度梅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我局按要求牵头组织了对市直建筑领域用人单位的部门联合抽查(配合参与部门:梅州市住建局),也积极配合参与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牵头的各项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021年牵头组织完成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项,检查对象5户次;参与完成联合抽查计划4项,检查对象18户次。积极开展常规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516家(其中:建筑企业608家,加工制造企业511家,批发和零售业96家,住宿和餐饮企业105家,居民服务业82家,其他用人单位114家)。对检查发现的劳资纠纷隐患,均及时妥善处置化解。严肃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办结各类劳动违法案件232件,为2919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共7094.40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宗(梅县1宗、兴宁3宗、五华1宗)。向社会公布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2件(梅县1宗、五华1宗)。新纳入“黑名单”管理企业1家。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调解仲裁社会公信力。2021年,梅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028件,涉及劳动者人数4053人,涉案金额5901.89万元,仲裁累计结案率99.51%,调解成功率84.3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畅通绿色通道,化解农民工“忧酬烦薪”。实施“护薪行动”,对农民工工资争议优先立案、全程调解、及时裁决,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2020年以来,为4843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8821万元。强化部门联动,助力困难群体维权。主动对接司法、工会等部门,设立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78人次。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法治环境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日常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融入法律宣传,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平台推送劳动政策法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张贴法律法规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进企业普法、组织宣讲会、开展法律宣传周活动等方式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制宣传咨询专题活动以及到企业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等下基层方式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接受群众咨询1800多次,发放宣传册4000多份,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和劳动者法律意识,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守法经营,引导广大劳动者知法守法、理性维权,切实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真正做到了“谁执法谁普法”。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全面提升人社事务公共服务能力。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的行政审批机制,按照规则流程,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依法有序,公开透明。进一步落实“一窗式、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流转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严格依照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和时限及时依法办结。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实现申请、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落实“减证更民”行动要求,进一步简化材料、压减时限等,努力营造我市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2021年,我局行政服务窗口共受理了43件行政审批业务。二是不断完善获得行政许可单位公示制度。行政许可项目在获得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广东”等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单位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备案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当年新批准许可和许可发生变化的,要在公示许可变化栏分别标注“新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等情况,变更事项要注明具体情形。充分利用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并按程序及时更新局网站相关专栏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

  (五)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行使。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制度。以局网站为依托,及时、准确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其他行政行为,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大信访投诉件办理力度。针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多的问题,专门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公开12333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电、来访,依法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三是完成建议提案办理。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听取民意、接受监督、提升工作、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扎实做好办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办理流程,积极协助、督导各责任部门办理工作,并加强办理意见审核把关。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方面,都是当前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也是人社工作的重点任务,集中体现了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做好办理工作,提案全部按期办理完成。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依托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等形式的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较缺乏,宣传的效果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劳资纠纷仍有时发生。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维权的意识还有待增强。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正当性;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继续深化人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等政务平台建设,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着力加强行政执法“三个办法”的贯彻实施。继续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形成规范的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规范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多个环节的文字和音像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着力提高防范风险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积极开展群众信访事项研究处理工作,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抓好局领导接访群众工作,通过“面对面”方式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推进调解仲裁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调裁诉衔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加大对劳资纠纷等群众诉求事项的参与处置力度,积极妥善处理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全面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重大风险,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