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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文件 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7-27 15:27: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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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对现行有效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过渡期”工作人员交流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1〕125号)。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文件废止后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流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