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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2-10 17:06:5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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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梅州市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人社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加强行政决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矛盾化解能力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关系依法治理中体现法治的公平、公正和正义。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

  1健全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2022年度绩效考评,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下达任务,确保目标落实到位。强化法治工作保障,常年聘请法律顾问,确保法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切实履行本单位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各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宪法修正案)、新施行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法计划,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协调、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牢牢把握法治人社建设的正确方向。

  3严格落实制度。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2号)精神,结合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工作实际,印发了《梅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八五”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普法工作提供了规划指引。

  根据《2022年梅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普法计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平台推送劳动政策法规,推动在日常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融入法律宣传。通过张贴法律法规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进企业普法、组织宣讲会等方式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到企业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等下基层方式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按照宣传活动方案,我市人社系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利用干部职工学习大会、报告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教育引导全市人社干部职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二)全面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

  1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双随机”工作有序持续开展。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一单两库”和工作细则。2022年全市人社系统共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71项(其中市级13项),98人检查人员库(市级13人),指定检查计划34条(市级2条),检查对象296户次(市级31户),确保按计划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通过应用随机函数的随机方法,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和执法过程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做到“双随机”抽查, 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双随机”抽查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和频次开展,不扩大比例、不缩小范围,确保抽检公正有序。有效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实现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根据2022年度梅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我局按要求牵头组织了对市直建筑领域用人单位的部门联合抽查(配合参与部门:梅州市住建局)。同时,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牵头的各项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022年牵头组织完成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项,检查对象22户次;参与完成联合抽查计划3项,检查对象34户次。二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常规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超时加班”、“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1100家。对检查发现的劳资纠纷隐患,均及时妥善处置化解。严肃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022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办结劳动违法案件187宗,协调处理欠薪问题489件,处置欠薪平台线索1780条,替6060人追回工资13095.53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9宗(梅县4宗、大埔4宗、平远1宗),向社会公布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1件(蕉岭1),新纳入“黑名单”管理企业2家。三是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做好根治欠薪制度完善修订。今年我局牵头组织对《梅州市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梅市人社规〔2019〕1号)、《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梅市府办〔2018〕21号)进行修订,在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意见和在梅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形成《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送审稿)》,目前已呈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待相关单位会签后印发。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执法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的规定。执法时主动出示证件,根据规定穿着制服、佩戴执法标识,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执法决定,享有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严格记录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归档,配置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进行音像记录并按要求使用、归档、保存。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主动向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公开、公布有关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2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成效显著。

  2022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249件,涉及劳动者人数5684人,涉案金额9720.1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30.31%,40.24 %,64.70 %,仲裁结案率99.45%,居全省第四;调解成功率88.22%,居全省第三;法定审限内仲裁结案率连续11年100%。一是“尽心”带出“好队伍”。坚持党建引领,把全面提升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作为加强仲裁队伍建设的重点,全力提升仲裁办案效能和质量。梅州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把设立巡回仲裁庭、要素式办案和网上晒裁决书三大创新举措,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经验。近年来,我市仲裁队伍中涌现出一批获得梅州市“优秀共产党员”“安保维稳工作先进个人”“最佳人社业务优秀个人”和“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二是“尽力”干出“新亮点”。主动学习在仲裁办案改革中先行先试,总结探索出的一批先进经验做法,如深圳要素式办案、海珠区微信小程序办案、南沙区网上公开裁决书等,我们在山区市中率先进行复制推广,让这些好经验也能在山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大力弘扬人社“主旋律”、唱响仲裁“好声音”,从今年起,每年5月定为全市“仲裁开放月”,通过公开仲裁庭审现场和仲裁法律文书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调解仲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增进社会各界对调解仲裁工作的了解,提升调解仲裁机构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在落实计划指标方面,积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分解任务,月提醒、季通报,做到“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我市在省厅下达调解仲裁计划指标基础上,进行自我加压,把调解成功率提高到80%、仲裁结案率提高到98%以上。三是“尽职”做出“优服务”。 近年来,我市立案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逐步增多,而我市劳动仲裁仲裁院工作人员平均只有4人,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我们通过开展科(股)长走流程活动,针对耗时长、问题多的环节,逐项分析,精准整改,优化流程,实现简易案件当天立、当场调、当庭裁。开通电话问、网上办、在线审等新举措,实现“仲裁员多动嘴,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拓宽送达渠道,当事人可选择预约自取、直接送达、免费邮寄等多种送达方式。开展巡回仲裁活动,从通知当事人“你来开庭”到“我去开庭”。推行即时办、压缩办,大幅缩短结案时间,集体争议20日内、工伤案件30日内、普通案件25日内结案,结案周期平均为30天。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实行“双休日”和“夜间”预约开庭,免费发放《劳动争议维权百事通》手册和《快乐工作顺口溜》画册等普法宣传资料,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联动模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3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效率。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亚太森博(梅州)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赵莎等向兴宁市人民法院起诉工伤保险资格和待遇认定纠纷一案于4月12日在兴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黎红英同志与局法律顾问黄长云律师、社保科主要负责同志出庭答辩。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诉源治理,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机制,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依法有序,公开透明。进一步落实“一窗式、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流转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严格依照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时限及时办结。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实现申请、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落实“减证便民”行动要求,进一步简化材料、压减时限,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2022年共审批44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事项8个,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事项29个,培训机构许可事项1个,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许可事项6个。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年检”的原则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经营机构的年检工作,通过系统申报及现场核查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2021年度年报统计及年检工作。二是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项目在获得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广东”等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单位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备案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依法行政意识方面。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工作头绪多、范围广,事务庞杂,对依法办事、严格法定程序、崇尚法律权威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对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权利的理解有所偏颇,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性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方面。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梳理执法依据、履行执法责任、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性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执法人员系统性培训方面。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工作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业务知识系统性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推进法治人社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按照省、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用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业务经办、“12333”电话咨询的作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形成规范的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规范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多个环节的文字和音像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结合2023年度学法考试和市直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意识,避免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活动主观随意性,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