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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社保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2-15 11:00: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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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市社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市人社局的靠前指挥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梅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积极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经办,强化执法监管,社保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公民社保权益得到有力维护,有力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们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力推动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一是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先后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上进行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11月4日,召开梅州市社保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并对学习贯彻进行再部署、再动员,要求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二是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LED大屏横幅显示、机关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大力开展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感受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用辉煌成就鼓舞人心、激发干劲。三是精心谋划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主题,精心组织、及早谋划、科学部署,制定印发《市社保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的工作方案》,明确学习重点和目标任务,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详细规划部署,结合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和社保工作实际,把党中央提出的战略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转化为具体落实举措。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强化班子带头学习。抓住局领导“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有关问题,同时要求局领导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全局干部职工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保改革任务落实的能力水平。二是深化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党内法规和社保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局机关“精品课堂”、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依托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试、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持续加强普法教育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社保经办工作实际,将社会保险法宣传列入普法宣传的重点宣传内容,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开展广泛性宣传。把开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宣传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通过市、县经办机构联合,与相关单位合办等形式,结合社保助企纾困、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打击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港澳居民参保、社保湾区通宣传等主题,积极组织社会保险志愿者进园区(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开展现场宣讲,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时收集解决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二是注重线上宣传。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加大人社网站,社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频率,同时挖掘自媒体宣传效应,鼓励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通过转发朋友圈、亲友交流、社区互助等途径,及时传播最新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正向引导社会舆论,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深化创新性宣传。不断创新宣传内容方式,从让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角度出发,将社保元素融入到普法宣传、电视视频作品中,增强群众的参保意识。四是拓展宣传渠道。坚持“用户思维”,注重宣传的多样性和时效性,引导社保经办人员在群众办理社保业务中,通过社保志愿者现场解说及相关业务实际操作演示等形式,提升群众参与度,并向群众面对面进行政策解答。同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社保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四)聚焦主责主业推进社保事业发展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社保纾困惠企政策,打好“缓、返、降、补、扩、退”政策组合拳,切实减轻企业社保负担,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积极投身梅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努力向上级争取梅州苏区振兴发展政策支持,主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积极助力乡村振兴。落实好困难群体城乡居保最低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符合待遇申领条件的按时足额发放待遇,做到“新增一个、纳入一个,符合条件一个、发放一个”,持续巩固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工作成果,努力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贡献社保力量。

  (五)依法依规开展经办业务

  我局在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局工作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具体做到“四个严格”。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议事制度,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面,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集中大家的智慧,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及时请示报告上级,并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做到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规范业务开展。业务经办严格按照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规范,根据岗位职责,明确每个经办人员的管理权限和操作权限,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并在系统中保留业务经办的操作痕迹,对各项业务保证可追溯性,确保了业务规范开展、基金安全运行。三是严格加强基金监管。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关于社保基金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四是严格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经费开支做到了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程序合规,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大力推进大厅规范化建设

  一是推进服务暖心化。按照“五制、四公开、三亮明”的要求,社保窗口挂牌上岗、统一服务用语、倡导微笑服务,杜绝服务忌语和不恰当的表达语气,限时办结各项业务。大厅实行领导带班,督促各窗口科室做好经办服务。设立志愿服务引导台,安排社保志愿者提供咨询、政策解释、业务引导等服务。完善各项亲民便民服务设施和适老化改造,提供等候区、母婴室、宣传栏、填写台等让办事人员能舒心等待。设置了大型的电子显示屏、窗口电子显示牌、大厅宣传栏等,给办事人员进行信息引导和提示。办事指南通过印发的小册子宣传和办事大厅显示屏轮番滚动播放,及时进行更新,让办事人员深入了解社保政策,同时设立网络、电话、意见箱和意见簿等多种投诉渠道,建立群众评议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来访的群众,热情接待,微笑服务,对民生信访投诉事项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二是推进督查常态化。局机关作风督查小组不定期通过查阅监控视频、现场巡查的方式,检查窗口人员在岗情况及工作作风情况,督查情况与岗位责任考核目标挂钩,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况采取书面检讨、诫勉谈话、通报全局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屡禁不止、情节恶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学法用法不够深入。干部职工一定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跟岗位业务关联不紧密的法律法规缺乏主动学、深入学的思想自觉。

  (二)普法宣传队伍有待加强。社保法律法规专业性强、覆盖面广、内容繁复,对普法宣传队伍知识储备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提出了较高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队伍的社保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水平。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市社保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面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依法推进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凝心铸魂,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真信笃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谋划思路、出台措施、推动工作的全过程。

  (二)加强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社保法律法规纳入到专题学习中,局领导带头加强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学法考试,增强依规依纪依法理念。

  (三)加大社保法宣传力度。进一步丰富社会保险法宣传方式和渠道,既要巩固传统的宣传模式,也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根据不同的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让广大群众正确理解社会保险法内容、及时了解社保政策的变化,引导他们树立良好的社会保险观念,为社会保险法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大力实施扩面征缴。加大数据运用力度和宣传工作力度,深挖扩面征缴资源,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运用扩面征缴联动工作机制,协调税务、劳动监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定期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助力乡村振兴,落实城乡居民养老帮扶政策,不断巩固扩大应保尽保成果。

  (五)切实加强基金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确定的基金监督制度,对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报告基金管理运营情况。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监测分析与风险控制管理,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同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六)着力加强依法经办。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配齐调优人员结构,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提升经办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的信息化水平,构建社保大数据平台,全面深化“互联网+社保经办”在业务处理、监控监管、公共服务及决策等方面的应用,以信息化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各项管理制度,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强化内控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

  (七)守牢基金安全底线。持续开展“清数”“筑墙”行动,扩充清数范围,构筑安全屏障。开展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和基金安全三年专项行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加大反欺诈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