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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1-17 09:05:4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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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梅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梅州市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人社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序推进法治人社工作。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积极推动法治人社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重心,制定学习方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形式,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学习培训。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部署,重点把握好新时代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社工作新任务新要求。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各党支部会议,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制定《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新施行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法计划,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协调、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牢牢把握法治人社建设的正确方向。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梅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本部门和代市政府、政府办草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经过听取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依法依规出台规范性文件。2023年,我局共审查7份文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份,均未出现与上位法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情况。

  (四)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可行性论证、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重大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2号),我局制定了《梅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八五”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普法工作提供了规划指引。一是根据《2023年梅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普法计划》,做好年度普法组织策划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局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做好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人才在我局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定期在社区开展人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融入法律宣传,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执法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相关规定,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执法决定,享有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布有关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围绕人社中心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与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招聘会、宪法进校园等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宪法知识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技校师生宣传解读宪法精神;通过各类媒介宣传社保领域法律法规,宣传社保制度改革及社保经办管理、社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农民工工资保障等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宣传,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四是积极构建和谐校园和平安校园。各技工学校坚持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以法治副校长为组长牵头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德育普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到人,制定德育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校园内普遍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同时邀请公安、司法、检察等多个部门在学校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课,以述说典型案例、重现法制场景等方式,生动阐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树立防范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二、严格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双随机”工作有序持续开展。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一单两库”和工作细则。2023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82项(其中市级13项),检查人员库101人(市级14人),指定检查计划21条(市级2条),检查对象105户次(市级14户),确保按计划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2023年度梅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我局按要求牵头组织了对市直建筑领域用人单位的部门联合抽查(配合参与部门:梅州市住建局),同时积极配合参与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牵头的各项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023年牵头组织完成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项,检查对象14户次;参与完成联合抽查计划4项,检查对象34户次。二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常规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2023年,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667家。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办结各类劳动违法案件185宗,协调处理欠薪问题329件,为3686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共782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8宗,其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8宗,公安机关立案7宗;向其他部门移送案件13宗,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2宗。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决策部署,注重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积聚整合优势资源,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力化解重大集体劳动争议,2023年仲裁累计结案率达99.46%,位列全省第一,调解成功率达85.26%,位列全省第四。一是坚持溯源治理,当好金牌“调解员”。坚持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二是坚持办案改革,当好创新“领头雁”,在粤东西北地区开启“三个率先”。三是坚持公正司法,当好正义“维护者”。坚持依法依规与公正为民相结合,提高社会公信力。四是坚持优化服务,当好群众“贴心人”。持续简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做到热心服务“不掉线”、跟踪服务“不断档”、全时服务“不下班”。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落实“一窗式、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流转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严格依照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时限及时办结行政许可申请。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实现申请、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落实“减证便民”行动要求,进一步简化材料、压减时限,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2023年,共审批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事项7个,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事项10个,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许可事项4个,培训学校设立许可1个。行政许可项目在获得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广东”等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单位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备案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就,但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是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部分企业用工机制不完善,合规管理能力不强,规章制度不健全,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有所抬头。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推进法治人社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省、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业务经办、“12333”电话咨询的作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继续开展根治欠薪、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年度学法考试和市直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考试,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梳理研究,总结办案经验,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研判,提升裁审衔接水平,出台办案指引,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水平。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