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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动态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梅州市市直“南粤家政”培训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梅州市市直“南粤家政”培训机构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4-20 18:00: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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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南粤家政”工程,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梅州市“南粤家政”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3〕36号)要求,开展2023年梅州市市直“南粤家政”技能培训工作,现将遴选市直“南粤家政”培训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选择、社会公示”的原则,遴选社会信用度高、培训质量好、取证率高的培训机构承接2023年梅州市市直“南粤家政”培训工作。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具有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资质的市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1.属于梅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且年审为合格;

  2.有固定理论教学场地、实训场地、实训设施设备等,要求教学场地在100平方米以上,有“南粤家政”培训所需的实习场地和实操设备,场地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通风、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条件;

  3.授课教师必须持有人社部门发放的“南粤家政”相关工种的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机构至少要配备满足培训条件的专兼职讲师; 

  4.培训机构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定点培训和开展社会化培训工作中,从未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企业及法人无失信行为。

  三、报名时间

  遴选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4月25日;资料提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17:00。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遴选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303室就业创业部(梅州市新中路9号),联系电话:2302958。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2023年市直“南粤家政”培训定点机构遴选报名表》(附件1);

  2.《申请定点培训机构承诺书》(附件2)。 

  3.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相关工种批复文件等办学资质材料;

  4.办学场地相关印证资料,属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等相关印证资料,属租赁或合作的需提供3年及以上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

  5.相关管理人员及教师学历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等资料;

  6.培训实施方案;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企业和法人信用查询报告。

  以上资料要求编排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需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三)资质评审。我中心将组织人员组成评审组,采取查阅申报资料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排序遴选培训机构为2023年梅州市市直“南粤家政”培训机构。

  (四)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经审查通过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其确定为2023年梅州市市直“南粤家政”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

  五、其他

  (一)公开遴选确定为2023年梅州市市直“南粤家政”培训机构的可承接办学许可范围内的家政相关工种的培训工作。

  (二)公开遴选的定点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培训的相关要求,对未按规定开展培训或出现违规行为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并按照公示的参加遴选培训机构评分名次顺序进行递补。

  (三)遴选培训机构的数量以具体报名的机构数量及培训人数总量经评审组综合考量后确定。

  

  附件:1.2023年市直“南粤家政”培训定点机构遴选报名表

             2.诚信办学承诺书



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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