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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流程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8-29 14:52:5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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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图1.png

提交资料:1、《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登记表》;2、投诉(举报)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被投诉(举报)单位的登记注册资料; 4、投诉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等材科;

5、其它应该提交的材料。

办理时间:《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举报(投诉)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情况复杂的可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相关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二、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工作流程图2.png

检查事项:《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交付劳动合同文本、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四)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就业登记备案的规定,以及遵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七)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八)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费数额的情况;(九)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涉外就业服务单位遵守有关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的情况;(十一)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十二)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遵守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情况;(十三)实习、见习单位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


三、劳动保障案件处理流程图

图3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