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宣传
12月21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梅江区金山街道办水巷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组织部分市场主体负责人学习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结束后工作人员对社区周边商户逐个走访宣传诚信经营的相关知识,通过此次活动,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经营者对诚信经营、依法年报公示的意识。
近三年来,我市企业年报公示率分别为96.03%、96.05%、96.87%,连续三年被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通过宣传活动让全市市场主体、经营商户认识到依法按时年报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对逾期未进行年报,将会受到行政处罚,促进企业、个体经营户自我信用约束,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