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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范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数字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胡益文 联系电话:2326881)
综合科:
  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深化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承担推进高层次战略合作相关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办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担并指导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和市场环境评价。       
(负责人:周长文 联系电话:2321393)
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本部门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有关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潘伟强 联系电话:2326510)
执法监督科: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细化落实省制定的执法标准和规范,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考评县级执法工作。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负责人:叶乐 联系电话:2326990)
执法一科:
  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等领域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拟订全市药品零售及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环节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等领域全市性专项或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等领域跨县域执法大案要案和重大违法案件,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   
(负责人:邓双全 联系电话:2326995)
执法二科:
    贯彻执行价格收费、反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以及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广告、商务、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领域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织开展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以及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广告、商务、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领域全市性专项或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以及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广告、商务、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领域跨县域执法大案要案和重大违法案件,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
(负责人:陈国生 联系电话:2321326)
执法三科:
  贯彻执行标准化、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领域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织开展标准化、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领域全市性专项或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标准化、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领域跨县域执法大案要案和重大违法案件,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  
(负责人:李帮怀 联系电话:2321386)
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科:
  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产许可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有关市场主体的党建工作。  
(负责人:黄旭 联系电话:2326501)
协调与应急科:
  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集中监督检查。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属市级权限的事故应急处置。配合全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蔡庆远 联系电话:2187138)
信用风险监管科:
  拟订并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实施,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组织开展产品、设备、装置的伤害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等工作。负责市场行为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重点领域风险监控机制。
(负责人:李波 联系电话:2326502)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加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国家和省开展反垄断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军忠 联系电话:2326508)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协调广告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负责人:钟志标 联系电话:2326586)
知识产权促进科:
       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和军民融合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协助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
(负责人:张凯 联系电话:2265369)
知识产权保护科:
       负责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承担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
(负责人:周晓瑜 联系电话:2187192)
质量发展与标准化科:
  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规划、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工作。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推行质量奖励制度、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配合省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科技发展工作,指导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工作。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科研攻关、科技普及、科技成果应用、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管理事项。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市级地方标准的立项、审定、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联盟)标准相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承担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以及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配合开展辖区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仕安 联系电话:2321396)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拟订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县(市、区)和专业性监督。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负责人:陈选宇 联系电话:2321318)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生产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下同)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生产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依职责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事项现场核查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姚军 联系电话:2187165)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下同)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流通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食品流通环节许可事项现场核查工作。拟订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钟匡英 联系电话:2187191)
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食品餐饮服务环节许可事项现场核查工作。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人:詹广贤 联系电话:2187183)
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拟订药品零售环节、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零售经营检查工作。
(负责人:曾维新 联系电话:218718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拟订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批发(连锁总部)企业经营许可事项现场核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经营零售许可(备案)的现场核查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负责人:何增军 联系电话:218718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依法组织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相关生产单位。依法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并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查处。
(负责人:林郁 联系电话:2321311)
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承担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宣传贯彻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推行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承担规范计量数据使用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
(负责人:陈小圳 联系电话:2321356)
人事科:
  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系,指导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负责人:黄顺玉 联系电话:2326516)
离退休人员服务科:
  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人:黄卫东 联系电话:2326528)
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党群、党建、党廉、党务等工作。
(负责人:张波 联系电话:218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