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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3-02 10:02: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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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内容

主要负责部门

1

部门单位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法规科

2

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法律咨询制度。

法规科

3

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法规科

4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

法规科、人事科、

执法科

5

组建本部门(单位)相对固定普法宣传队伍。选派人员加入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组织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活动。

各科室

6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的过程、执法的依据、执法的结果按照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的要求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执法科、法规科

7

利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以及新颁后向社会开展普法,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

法规科、各业务科室

8

坚持全员普法,编写普法工作指引,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岗。在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法规科、各业务科室

9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法规科、各业务科室

10

在宣传据以履行职能、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宣传普及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承担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

法规科、各业务科室

11

建立本部门单位以案释法案例库,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每年上报普法主管部门普法案例库不少于2个案例。

法规科、执法科

12

在部门单位窗口岗位以及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对外服务平台上增设法治宣传功能,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开展法治宣传(5分)。

办公室、法规科

13

依托部门单位或专业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展普法活动。

各科室

14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信息服务者等大众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开设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刊播公益法治宣传广告,履行公益普法责任,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各科室

15

组织开展本系统、本部门单位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创建示范单位。

法规科

16

组织参加中央、部、省开展的普法公益宣传作品征集评比、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获得奖项。

法规科

17

部门单位以案释法案例被省普法办案例库采用,被司法部案例库采用。

法规科

18

部门单位普法工部门单位普法工作受到中央、部、省的表彰、表扬(含批示)。被省普法办和中央、省级媒体宣传推广。

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