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之前(含当日),广东梅州茶叶进出口公司贸易分公司等372户企业还未年报公示,我局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把逾期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现敦促上述逾期年报企业在2020年7月31日前(含当日)补报2019年度年报公示,并向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逾期仍未补年报公示的企业,我局将依照《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进行处罚。
请通过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网站查看关于2019年度未公示年报的372户企业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含当日)。
(网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scjdglj/)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