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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梅州市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3-10 16:48:4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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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修订梅州市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公示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拟对《梅州市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进行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25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供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753-2326501,传真:0753-6133836。

       附件:《梅州市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梅州市商事登记住所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