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专利事业发展资助管理办法》(梅市市监﹝2019﹞74号)规定,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对2020年12月-2021年11月通过贯标的企业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12月13日-12月19日(共7天)。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供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753-2265369,传真:0753-2301083
附件:拟资助知识产权贯标企业清单.xlsx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