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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知公告 关于送达《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梅市市监吊销罚告字〔2022〕1号)的公告
关于送达《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梅市市监吊销罚告字〔2022〕1号)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6-24 16:30: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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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健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共19家):

       梅州市健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共19家)登记住所所在地的平远县相关镇政府或综合执法部门经过连续6个月的实地核查,发现在登记注册地址均无上述公司,且无法联系企业负责人和股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年度报告公示情况证明上述公司均未公示2019年度、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拟吊销企业税务情况核查表》,证明梅州市健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无纳税记录。你等19家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规定所指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本局拟对你等19家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由于你等19家公司均不在住所经营,我局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两种方式均无法送达《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梅市市监吊销罚告字〔2022〕1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梅市市监吊销罚告字〔2022〕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办案人员:陈国生、胥传伟,联系电话:2321326。


       附件:19户拟吊销企业名单(平远) - 公告告知.xlsx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