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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梅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关于征集梅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9-01 18:20: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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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梅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工作,优化入库委员结构,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进行充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药行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业要求

  (一)药学专业:药学或相关专业(中药学、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

  (二)中药学专业:中药学或相关专业(药学、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

  (三)制药专业:制药相关专业。

  (四)医疗器械专业:医疗器械相关专业。

  二、入库专家的条件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相关工作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医药行业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具备药学(含药学、中药学、制药、医疗器械,下同)专业高级职称,或具备药学专业中级职称(或者取得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3年以上,资历年限条件计算截止为2022年12月31日;

  (五)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地坚持评审工作,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工作;

  (六)除从事医药行业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三、征集范围

  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有关企事业单位等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

  四、申请程序和有关材料要求

  (一)推荐单位填写《梅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后附推荐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单位加具推荐意见后,报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二)请各单位于 2022年9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寄送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评委会办公室),《推荐表》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mzscjgrsk@163.com。

  五、工作要求

  评委会建设和推荐评委会专家库入库工作是提升职称评审质量最重要的一环,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切实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有较高知名度、行业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家推荐上来。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转发通知,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各有关单位。

  (二)各推荐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的入库推荐人员的思想品德、基本信息、业绩成果以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审核,认真推荐专家人选。

  联 系 人:丘映泉    联系电话:0753-2326513

  电子邮箱:mzscjgrsk@163.com

  邮寄地址:梅州市江南彬芳大道南 82 号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邮 编:514072

  

  附件:梅州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