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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11月1日-11月7日(共7天)。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供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753-2265369,传真:0753-2301083
附件:2022年度梅州市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明细表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