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2〕24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市辖区内的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22年9月底质押融资贷款已结清。
二、资助内容及材料
(一)资助对象
本市辖区的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22年9月底质押融资贷款已结清。
(二)资助标准:
1.银行利息资助。根据企业申请,按照最高不超过单笔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资助,上限不超过9万元;
2.评估费资助。评估费用资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获得质押融资后,按实际支付给评估公司的费用凭证与贴息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同一企业单笔评估费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担保费资助。金融机构引进担保公司合作的质押融资贷款,给予融资企业贷款金额1%担保费资助(单笔担保费资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相关材料随贴息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三)资助资料:
1.梅州市质押融资资助申请表;
2.银行贷款合同、还贷凭证及已付利息凭证复印件;
3.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单位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受理程序和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17时前,按要求将资助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附件《梅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请表》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电子邮箱:mzszscqj@163.com),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附件:梅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请表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