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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梅州市知识产权职业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12-23 09:28: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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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知识产权职业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提供人才支撑。我局计划组织开展梅州市知识产权职业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梅州市知识产权职业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1.梅州市知识产权职业教育推广普及项目。

  二、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寄送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项目联系人,并注册登录“梅州市知识产权综合业务系统”(http://ipa.meizhou.gov.cn/)填写申报书,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职业教育学校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在申报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http://ipa.meizhou.gov.cn/)完成注册后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按系统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我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是否立项。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8日上午,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叶连上、许伟科,电话:15016291645、13824583319。

  项目申报办理联系人:曾富文,电话:0753-2265369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82号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附件1:梅州市知识产权职业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1日